在__init__中定义成员与在python中的类主体中定义成员之间的区别?
问题内容:
做之间有什么区别
class a:
def __init__(self):
self.val=1
去做
class a:
val=1
def __init__(self):
pass
问题答案:
class a:
def __init__(self):
self.val=1
这会创建一个类(在Py2中,是一个粗鲁的,遗留的,旧式的, 不要那样做! 类;在Py3中,讨厌的旧遗留类最终消失了,所以这将是一个唯一的类- -*
good
类型,class a(object):
在Py2中需要),以便每个实例以对整数object的引用开头1
。
class a:
val=1
def __init__(self):
pass
这将创建一个(同类型的)类,该类本身具有对整数对象的引用1
(其实例始于每个实例的引用)。
对于像int
值这样的不可变对象,很难看到实际的差异。举例来说,无论哪种情况,如果您以后self.val = 2
对的一个实例进行处理a
,都会引用一个 实例 (在这方面,现有答案严重错误)。
区分对于 可变 对象很重要,因为它们具有mutator方法,因此知道某个列表是每个实例唯一的还是在所有实例之间共享的,这一点至关重要。但是对于
不可变的 对象,由于您永远不能更改对象本身,而只能进行分配(例如,to self.val
,它将始终按实例进行引用),因此它很小。
几乎与不变项唯一相关的区别是:如果稍后再分配a.val = 3
,则在第一种情况下,这将影响self.val
每个实例所看到的内容(已为其self.val
分配
了自己的实例或等效动作的实例除外);在第二种情况下,它不会影响self.val
任何实例所看到的内容(除了您已执行的实例del self.val
或等效操作之外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