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什么您可以在for循环中遍历一个隐式元组,而在Python中却不能理解?
问题内容:
为什么在循环中遍历一个隐式元组是有原因的for
,但是当您理解时,会出现语法错误?
例如:
for i in 'a','b','c':
print(i)
'a'
'b'
'c'
但有一个理解:
>>> [i for i in 'a','b','c']
File "<stdin>", line 1
[i for i in 'a','b','c']
^
SyntaxError: invalid syntax
是否有一个原因?我不确定正确的术语,因此搜索没有任何用处。
更新:
按照意见,这个语法 是 有效的Python 2.x的,但不是为Python 3.x的
问题答案:
这在Python3中有所改变,主要是为了使列表推导与生成器表达式更加一致。
对于for循环和列表理解,使用不带括号的元组时不会产生歧义,因为前者始终以冒号结尾,后者总是以右括号或for/if
关键字结尾。
但是,生成器表达式的部分设计要求可以将它们“裸”用作函数参数:
>>> list(i for i in range(3))
[0, 1, 2]
这会给未括号的元组造成一些歧义,因为任何逗号都可能引入新的论点:
>>> list(i for i in 0, 1, 2)
File "<stdin>", line 1
SyntaxError: Generator expression must be parenthesized if not sole argument
因此,元组必须始终在生成器表达式中加上括号,并且现在相同的限制也适用于列表推导,以保持一致性。
PS:
Guido van Rossum在他的Python History博客中写了一篇文章,阐明了有关该主题的所有详细信息: